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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不是那种花心的女子(1 / 1)

“是,我是喜欢欢颜小姐,可我又没有什么非分之想。况且,我是个女生,喜欢她也无伤大雅吧。你要是和欢颜情投意合,我根本就不足挂齿,你何必对我不依不饶。你有钱有权,是尊贵的王。我只是个无名无分的小乞丐,怎么能和你争抢呢?我只希望欢颜小姐幸福......能够多看看她。”沈筝跪在地上,地上有柴火,她也不在意,一把鼻涕一把泪道。

叶岱愣住了。

叶岱很愤怒。

叶岱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。

叶岱一脚踹在了沈筝的脸上,沈筝没有支撑跌坐在地上。

“你连她名字都不知道,谈什么喜欢?”叶岱踩在沈筝的胳膊上道。

“名字不都是人定的吗?我喜欢花,花不叫花,我难道就不喜欢了吗?”沈筝吃痛,但一字一句道。

“她是叶欢颜,我的亲妹妹,叶国的公主,你一个乞丐,最好闭上你的嘴,不许再提她。”叶岱像是受到了什么屈辱一般,又狠狠踹了沈筝几脚。

沈筝听了,竟是笑了。

原来是兄妹。那两个人面容的相似,就微不足道了。沈筝之前还自欺欺人两个人一定不是夫妻相,现在不用了。开心地笑了起来。

被打还在笑,叶岱感觉自己今天出门没看黄历,有些反胃,强忍恶心道: “你要是敢在欢颜面前提一句你喜欢她,拔掉舌头被老虎啃食殆尽就是你的宿命。”

“我不会说的。”怎么可能说呢?被乞丐喜欢上,是一件很光宗耀祖的事情吗?

沈筝有些想哭。

三个月后。

已经成为叶岱小跟班的沈筝马首是瞻道: “王爷,今日咱们是去探春阁听曲子呢,还是去寻幽坊喝酒,抑或是去四芳院找小姐?”

“是你想去找小姐吧。”上马车前,叶岱轻飘飘一句,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传入沈筝的耳朵。

“王爷,我不是那种花心的女子。喜欢一个人,便从一而终,再也不会变了。”沈筝道。

听了这话,叶岱踹了一脚正在进马车的沈筝,把她踹了出去, “今日你驾车。”

沈筝自知失言,便让驾车的随从不必跟着了,任劳任怨地赶起马来。

在花市无论是坐马车还是驾驶马车都是一件很有面子的事,坐马车的有钱有权就不必提了,驾驶马车的狗仗人势,狐假虎威,才是痛快。

驾着马车,沈筝悠闲地吹着口哨,闲情逸致十足。

“你真的不在意去哪?”叶岱见沈筝真的不问去哪了,有些好笑, “把你卖了。”

“少爷,”明明很多人都知道叶岱的身份,大家心知肚明,叶岱还是要求她出门在外叫他少爷, “我是驾车的,要卖也是我卖你。”

“呵呵。”叶岱不置可否,见出门已久,怕错过时间,耽搁正事,道, “去冥室。”

冥室的冥,取冥想的冥,意味静心养神之地,是间茶楼。

沈筝有些不开心,茶楼里面的再好的茶,也是苦的,她不喜欢,里面再精致昂贵的糕点,也不如隔壁饭馆一只叫花鸡色香味俱全。

跟着叶岱唯一的好处就是可以蹭吃蹭喝了。

去冥室,太无聊了。

沈筝垂头丧气地把马车行驶到了冥室前。

隔壁饭馆正在做红烧肉,肉香喷喷的,沈筝口水不争气地冒出来。

做奴婢一点也不好,不如乞丐自由。可她反抗做奴婢,又要被打,说不定满地找牙,乞丐都做不了了。

“今日要见一位贵人,你可别扯着一张驴脸给我丢脸。”叶岱嘱咐道。

沈筝把安置好,有气无力道: “是。”

沈筝根本不好奇什么贵人,她只想见叶欢颜。

于她而言,人生若有什么乐趣,一是吃饱穿暖不用忍饥挨饿,二就是叶欢颜了。

倒不是说在她心里叶欢颜名次更后,而是吃饱穿暖她才能看叶欢颜,不然一命呜呼,万事皆空了。

进了一个包间,下人们都退散。

“见太子,要行什么礼,不用我说了吧?”叶岱道。

沈筝这才把视线定焦在贵人身上。

只见一面如冠玉的男子,如漆的长发在阳光下熠熠生辉......只是神情,虽然在笑,却有两三分病态。

“太子有疾,可找太医医治,按时服药?”沈筝来不及行礼,走到太子面前坐下,关切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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